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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冊核名注意事項
1、企業名字不能帶有以下內容
。1)有損國家、社會發展集體利益;
。2)將會對群眾導致蒙騙或是誤解的字;
。3)國外(地域)名字、國際經濟組織名字;
。4)執政黨名字、黨政軍行政機關名字、群眾團體名字、社團組織名字及部隊番號;
。5)國外文字、拼音字母、阿拉伯數;
。6)其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要求嚴禁的字。
2、企業名字應使用符合我國標準的中國漢字。
3、公司法人名字中不能帶有別的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另有要求的除外。
4、企業名字中不能帶有另一個企業名字。公司子公司名字理應冠于其所依附公司的名字。
5、公司企業營業執照上只可標出一個企業名字。
6、企業名字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未予審批:
。1)與同一市場行政機關審批或是注冊登記的同業競爭企業名字字號相同,有項目投資關聯的以外;
。2)與別的公司變更名字沒滿一年的原名字相同;
。3)與銷戶備案或是被注銷企業營業執照沒滿三年的企業名字相同;
。4)其他違背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